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2)第19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166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灵溪镇汽车贸易城A-01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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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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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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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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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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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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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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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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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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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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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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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贸易城A-01a地块,土地座落于苍南大道以西,环城北路以北、城北安置小区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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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23577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积为8945平方米,出让面积1463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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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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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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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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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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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64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总居住面积比重须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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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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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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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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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公司竞得的,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8日 至 2012年9月25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2年9月26日至 2012年9月28日11:00时(工作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年9月28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2年9月28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9月28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2年9月29日8:30时至2012年10月18日15:3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2年9月29日8:30时至2012年10月18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年10月18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0月18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2年10月18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