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2)第25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219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工业园区2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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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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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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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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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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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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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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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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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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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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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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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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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工
业园区25地块,土
地座落于
苍南工业
园区园区
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园区
二路以北,区间二路
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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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
地面积为66513.8
平方米,
出让面积为66513.8
平方米(99.7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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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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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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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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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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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
用地不得
超过总用
地面积的10%,非生
产性建筑
面积不得
超过总建
筑面积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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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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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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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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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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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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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 10月 1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9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2 年 10 月 12 日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贸局将在 2012 年 10 月 17 日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2年 10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9 日11:00时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 2012年 10 月 29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2年 10 月 29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 10 月 20 日8:30时至2012 年 10 月 29 日15:00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