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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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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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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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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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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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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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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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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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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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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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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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42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东至月湖,南至规划绿地,西至月湖路(秋涛路),北至规划小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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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602.2平方米,出让面积为7602.2平方米(11.4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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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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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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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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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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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9122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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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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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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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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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47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月湖,西至规划小广场,北至规划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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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90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890平方米(7.3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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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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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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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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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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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5868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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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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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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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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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50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临港大道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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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1820.6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1820.6平方米(62.7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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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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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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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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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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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5462平方米,其中百货商场≥30000平方米,大卖场≥15000平方米,电影院≥50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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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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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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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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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29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临港大道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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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3335.8平方米,出让面积为63335.8平方米(95.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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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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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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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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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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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2167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20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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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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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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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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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74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临港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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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8808.9平方米,出让面积为68808.9平方米(103.2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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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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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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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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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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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40831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40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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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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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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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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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77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新城大道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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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2159.7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2159.7平方米(63.2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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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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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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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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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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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6479平方米, 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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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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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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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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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78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滨海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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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066.3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8066.3平方米(72.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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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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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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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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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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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05746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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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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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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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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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4-03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滨海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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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0016.8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0016.8平方米(60.0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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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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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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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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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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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80034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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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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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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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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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4-04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临港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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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7030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7030平方米(70.5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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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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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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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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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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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31684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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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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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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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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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XC-1-45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临港大道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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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875.5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3875.5平方米(35.8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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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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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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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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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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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83564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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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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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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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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