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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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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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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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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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品质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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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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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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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新兴产业及鼓励类项目得3分;允许类项目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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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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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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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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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全县工业园区产业布局、集聚发展要求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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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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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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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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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低于全县行业平均水平10%以上得5分,低于“十三五”期间平阳县行业能效标准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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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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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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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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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项目得4分;二类项目得2分;三类项目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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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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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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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无敏感点,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得2分;位于工业园外,周边涉及敏感点,生活污水不能实现纳管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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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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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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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
艺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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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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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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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或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
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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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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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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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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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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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分别得6、4、2分;项目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每项得2分;最高累算不超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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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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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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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研发获得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每项得1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5分(企业准入当年转让获得的专利不计分)最高累算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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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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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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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智能化方案应用水平,最高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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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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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资质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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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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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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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领军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得7分;高新技术企业和平阳县资源效益奖获奖企业得5分;规模上工业企业得3分。最高累算不超过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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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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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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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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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以上投资或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中国民企500强企业投资超亿元的单体制造业项目得5分;2亿元以上投资或央企、军企、上市企业、拥有国家级品牌企业投资超亿元的单体制造业项目得4分;1亿元以上投资或温州市百强企业或在省、市重大活动上签约的项目(含境外)、5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得3分;其他签约项目得得2分(最高累算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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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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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绩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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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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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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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5以上得5分;容积率每降0.1的,得分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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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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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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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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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达到控制性指标要求得5分,每增加30%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低于控制性指标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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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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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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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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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亩标准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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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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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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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税金达到20万元/亩标准要求得5分,每增20%,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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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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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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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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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市场前景、产业、创新、技术、产业链等方面的质量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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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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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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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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