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工业投资项目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全力推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总 则
(一)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坚持“产业集群、产业导向、用地集约、用能高效、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的原则;
(二)具体由文成县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领导小组总负责。
第二条 评价范围
小微企业园出租和企业存量厂房出租的工业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园区(小微园)的工业投资项目由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负责初评及组织项目考察;园区外的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评及组织项目考察。
第三条 评价条件
评价项目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项目投资单位(自然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选址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或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定;
(三)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我县产业规划布局要求;
(四)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工业产值、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等指标达到文成县标准地工业项目控制性相关指标,企业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符合相关标准;
(五)符合节能降耗要求,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列入区域能评限制(禁止、淘汰)发展类清单的,原则上不予评价;对全县产业升级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节能环保等产业实行“一事一议”;
(六)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七)生产工艺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有关要求。
第四条 否决条款
项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予引入:
(一)属于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项目;
(二)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项目;
(三)选址不符合我县城乡建设规划、“三线一单”、环境功能区划;
(四)安全生产(消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五)项目指标低于《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分行业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分行业标准除外)。
除上述一票否决情形外,综合评价得分低于规定分数的项目,科技部门可以对发明专利成果产业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实行一票举荐。
第五条 评价职责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有关综合评价业务工作。各部门按职责负责评价工作,由主要领导审定。
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内工业投资项目初审和评价工作,由主要领导审定。
各单位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工作实行AB岗制度,保证综合评价时间速度,资料齐全的项目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分审核。
(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作职责
1、主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项目;负责园区外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相关资料收集、评价;组织召开县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会议;
2、负责审查工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定位、产业投资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
3、负责审查工业投资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工业产值、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能耗总量和项目建设期限;
4、负责审查工业投资项目是否属于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负责审核工业投资项目人才情况;
5、承担办公室职责,负责汇总评价会议情况,出具县评价意见书,做好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相关资料归档。
(二)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园区内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相关资料收集、初审、评价;
2、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土地、配套设施建设及园区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
3、负责对园区内允许引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文成县工业投资项目承诺书》及《投资协议书》、“标准地”履行协议书、土地出让合同等约定,对投资业主及项目进行监管。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负责能评审查报批,配合做好项目能耗总量的审查。
(四)县税务局工作职责
负责审查投资项目或原企业亩均税收情况,核实原有企业相关财务数据。
(五)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工作职责
1、负责审查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我县“三线一单”及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查排污总量及其区域平衡等情况;
2、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工作的衔接;
3、负责审查项目的环评文件,指导做好需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查的项目报批相关工作。
(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职责
1、负责审查投资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开发强度,进行规划综合评价;
2、负责协调办理允许引入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条件、许可等手续;
3、负责审查项目集约节约用地情况,包括建筑容积率,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建筑用地占比;
4、负责审查原企业建成项目集约节约用地及履约情况;
5、负责审查拟出让地块土地规划符合情况;
6、负责协调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和用地相关工作。
(七)县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责
1、负责审查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目录或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
2、负责审查投资业主技术层次,及各类科技项目入围情况;
3、负责审查投资项目生产设备及工艺先进性情况;
4、负责审查投资项目研发机构建设、研发投入占比及研发人员配备情况;
5、负责审查投资项目核心团队构成情况。
(八)县卫生健康局工作职责
负责审查企业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有关要求。
(九)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
1、负责审查投资项目生产工艺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负责投资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3、负责准入项目安全审查工作。
(十)综合评价职责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评价成员单位评价意见,确定综合评价最终得分。
第六条 评价程序
(一)投资业主需提交以下评价材料:
1、《文成县工业投资项目申报表》;
2、《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初评表》(完成自评);
3、《文成县工业投资项目承诺书》;
4、投资自然人身份证件或投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报告书,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投资方情况、投资方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市场背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产品方案、建设标准和规模、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研发投入占比情况,环境影响、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计划、职业病防治等内容;
6、涉及到出租的项目,需出租方、承租方与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共同签订协议;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初评: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收到项目投资申报表和报告书等资料后,负责进行初评打分,初评结果(含《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申报表》、《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初评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园区外投资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打分。
(三)项目考察:对达到75分及以上的项目,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园区内)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外)应当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投资方进行考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邀请有关行业专家进行项目咨询评估,结合项目申报材料,完成部门评价赋分,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审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审核确定项目赋分。评价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允许引入,并向投资业主出具《评价意见书》。投资业主凭《评价意见书》《项目承诺书》申报和办理项目用地、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环评、能评、安评等事项。项目评价实行二次终审制。
(五)《评价意见书》有效期为1年,到期前一个月经投资业主申请,县领导小组评估确认后,可以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七条 项目管理
(一)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确定的项目评价条件、投资业主填报的《文成县工业投资项目申报表》和出具的《评价意见书》,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未按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申报材料进行建设的企业,不得享受县有关企业奖励和扶持政策。
(二)投资业主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要调整的,必须重新提请进行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对投资业主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根据《项目承诺书》、《投资协议书》、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三)对未按照《项目承诺书》、《投资协议书》、土地出让合同等履约的项目,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和县相关部门应根据约定进行处理。
(四)项目竣工试生产或投产后应进行竣工核验,对不按照评价条件实施或未达到综合评价要求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到位,直到达到核验标准。限期整改后还未达标的项目,相关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八条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8日起施行。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申报表
投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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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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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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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
□外资 □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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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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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类□允许类 □限制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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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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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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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亩)
|
|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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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新用地 □转让 □出租
|
职业卫生情况
|
□有职业病危害源
|
符合环保准入要求
|
□是 □否
|
符合“三线一单”
|
□是 □否
|
项目建设地址
|
|
主要产品及产量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
建筑容积率
|
|
地下(架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建筑密度(%)
|
|
环保设施投资(万元)
|
|
预计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投入产出比(总投资/总产值)
|
|
预计年工业增加值(万元)
|
|
预计年税收(万元)
|
|
用电装机容量(kVA)
|
|
排放
情况
|
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其他 排放
|
年耗能情况(吨标煤)
|
|
有£危险废物 □重金属 £生产废水 排放
|
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
|
有£VOCs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排放
|
£COD、VOCs亩均排放量低于温州市平均水平
|
安全生产情况
|
□使用危险化学品
|
£投资排污强度低于温州市前两年平均水平
|
污水纳管情况
|
|
排污总量平衡情况
|
|
投资业主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注:1、所属行业按照《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中行业分类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请填写相应编号。2、根据权限确定盖章单位和签字领导;附件2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初评表
|
投资业主: 初审单位:
|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自评
|
初审
|
产业准入(20分)
|
1.符合省市产业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得5分
|
5
|
|
|
2.项目产品在产业链中的定位为终端产品(装备)及关键部件、一般产品、配套产品分别得10、6、5分
|
10
|
|
|
3.属于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得5分,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得3分
|
5
|
|
|
人才情况(4分)
|
项目投资业主是《文成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类、B类 人才,得4分;技术、管理团队中含有《文成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C类、D类、E类人才得2分
|
4
|
|
|
投资水平(8分)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分行业标准得6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2分,未达到分行业标准不得分(参考文成县标准地指标)
|
8
|
|
|
能耗情况(5分)
|
项目单位能耗增加值达到分行业标准得5分。(参考文成县标准地指标)
|
5
|
|
|
税收贡献(13分)
|
亩均税收达到分行业标准得8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5分
|
13
|
|
|
环境保护(15分)
|
1.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三线一单的要求,得4分
|
4
|
|
|
2.无生产废水排放得1分
|
1
|
|
|
3.生产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各得1分
|
3
|
|
|
4.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得0.5分,无重金属排放得1.5分
|
2
|
|
|
5.生产过程中无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得2分、排放1种扣0.5分
|
2
|
|
|
6.生产过程中无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得1分
|
1
|
|
|
7.COD、VOCs亩均排放量低于温州市平均水平得1分,有一项高于扣0.5分
|
1
|
|
|
8.投资排污强度低于温州市前两年平均水平得1分
|
1
|
|
|
规划建设(8分)
|
1.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得4分
|
4
|
|
|
2.开发强度等符合规划要求和标准得3分,超过25%以上的得4分
|
4
|
|
|
土地利用(8分)
|
1.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省级行业标准得2分,超过温州市准入标准再得3分
|
5
|
|
|
2.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低于标准得3分
|
3
|
|
|
科技水平(12分)
|
1.属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目录或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得2分
|
2
|
|
|
2.投资企业项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的得3分,有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得2分,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得2分
|
3
|
|
|
3.投资项目生产工艺先进性,国际先进的,得3分,国内领先的,得2分。
|
3
|
|
|
4.投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4%、3%、2%、1.5%分别得4、3、2、1分
|
4
|
|
|
职业卫生(5分)
|
符合职业卫生有关要求,得5分
|
5
|
|
|
安全生产(7分)
|
1.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得3分
|
3
|
|
|
2.生产工艺达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得4分
|
4
|
|
|
优先引入(5分)
|
世界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加5分;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加3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加2分;高新技术企业加2分。累计最高加5分。
|
5
|
|
|
合 计
|
110
|
|
|
文成县非新增工业投资项目承诺书
根据《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经申报园区服务中心通过项目综合评价,本企业现就项目实施承诺如下:
一、保证项目综合评价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二、保证项目技术来源正当,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严格按照综合评价标准、要求和所申报的项目指标实施项目。若有违反,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出让合同要求集约节约用地,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五、保证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并在取得土地后1个月内开工,项目建设期 1个月,项目实际投资强度不低于 万元/亩。原则上项目竣工6个月(含)内投产,项目竣工12个月(含)内达产。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盖章):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县经信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产业导向
(20分)
|
符合省市产业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得5分
|
5
|
|
项目产品在产业链中的定位为终端产品(装备)及核心部件、一般产品、配套产品分别得10、6、4分
|
10
|
|
属于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得5分,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得3分
|
5
|
|
人才情况 (4分)
|
项目投资业主是《文成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类、B类 人才,得4分;技术、管理团队中含有《文成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C类、D类、E类人才得2分
|
4
|
|
投资水平
(8分)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分行业标准得6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2分
|
8
|
|
能耗情况
(5分)
|
项目单位能耗增加值达到分行业标准得5分。
|
5
|
|
合 计
|
37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县经信局评价意见
|
(盖 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县税务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税收贡献
(13分)
|
亩均税收达到分行业标准得8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5分
|
13
|
|
合 计
|
13
|
|
备注:相关得分参考投资方原有财务、税务状况。
|
县税务局
评价意见
|
(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环境要求
(15分)
|
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三线一单的要求,得4分
|
4
|
|
无生产废水排放得1分
|
1
|
|
生产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各得1分
|
3
|
|
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得0.5分,无重金属排放得1.5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得2分、排放1种扣0.5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得1分
|
1
|
|
COD、VOCs亩均排放量低于温州市平均水平得1分,有一项高于扣0.5分
|
1
|
|
投资排污强度低于温州市前两年平均水平得1分
|
1
|
|
合 计
|
15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评价意见
|
(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项目规划
(8分)
|
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得4分
|
4
|
|
开发强度等符合规划要求和标准得3分,超过25%以上的得4分
|
4
|
|
土地利用
(8分)
|
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省级行业标准得2分,超过温州市准入标准再得3分
|
5
|
|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低于标准得3分
|
3
|
|
合 计
|
16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价意见
|
((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县科技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科技
水平
(12分)
|
属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目录或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得2分
|
2
|
|
投资企业项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的,得3分,有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得2分,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得2分
|
3
|
|
投资项目生产工艺先进性,国际先进的,得3分,国内领先的,得2分。
|
3
|
|
投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4%、3%、2%、1.5%分别得4、3、2、1分
|
4
|
|
合 计
|
12
|
|
备注:相关得分参考投资方原统计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县科技局评价意见
|
((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县卫生健康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职业卫生 (5分)
|
符合职业卫生有关要求,得5分
|
5
|
|
合 计
|
5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县卫生健康局评价意见
|
(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部门评价表
(县应急管理局)
投资业主: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安全生产
(一般项目)
(7分)
|
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得3分
|
3
|
|
生产工艺达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得4分
|
4
|
|
合 计
|
7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县应急局评价意见
|
(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得分汇总表
投资业主: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容
|
评审部门
|
总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产业准入
|
县经信局
|
20
|
|
2
|
人才情况
|
县经信局
|
4
|
|
3
|
投资水平
|
县经信局
|
8
|
|
3
|
能耗情况
|
县经信局
|
5
|
|
4
|
税收贡献
|
县税务局
|
13
|
|
5
|
污染物排放
|
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
15
|
|
6
|
规划落实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
7
|
土地利用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
8
|
科技水平
|
县科技局
|
12
|
|
9
|
职业卫生
|
县卫生健康局
|
5
|
|
10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管理局
|
7
|
|
11
|
总体评价
|
县领导小组
|
10
|
|
12
|
优先引入
|
县领导小组
办公室
|
5
|
|
合 计
|
120
|
|
领导 小组
评价
意见
|
(盖章)
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副县长(签字): 年 月 日
|
注:根据权限确定审定签字领导
附件6
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意见书
盖 章:
投资业主
|
|
项目名称
|
|
主要产品产能
|
|
建设地址
|
|
评价总得分
|
|
项目性质
|
|
所属行业
|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
用地面积
(亩)
|
|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
|
土地出让年限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建筑容积率
|
|
年耗能
(吨标煤)
|
|
万元工业增加值
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
|
评价
意见
|
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领导(签字) :
|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
|
分管县长(签字):
|
注:1、根据权限确定审定盖章单位和签字领导;2、本综合评价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