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0〕184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E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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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E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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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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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5752.81平方米,出让面积为5752.8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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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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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以东、玉苍大道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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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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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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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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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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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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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5.16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3685.9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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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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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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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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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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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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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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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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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万元(不设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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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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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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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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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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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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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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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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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9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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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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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9955.16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比例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0%,科研、办公、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科研、办公、商业用房不允许分割转让.
3、人才大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允许产权进行分割转让,最少分割单元为60平方米,可设置独立卫生间:①地块竟得企业在苍南县本地主板(IPO)报会,②地块竟得企业年产值超过10亿元以上且企业税收入库在5000万元以上。人才大厦转让分割对象为竞得该用地企业内员工,且在苍社保连续缴纳满三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或中职资格以上的员工,具体由县经信局初步审核。对特殊贡献的少数人员由竞得企业上报给县经信局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或县政府审批。人才住房的后续管理按相关政策落实。
4、本地块为带总平方案出让,竞得人竞得后须按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E地块总平面图进行建设。
5、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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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7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13615872818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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