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龙征预公告[202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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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8- 22 09 : 44 浏览次数: 1 来源: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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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因龙港市人民政府实施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3-23地块广场绿化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拟征收龙港市河北庙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龙港市河北庙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1.032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北至河流,西至龙平大道,东至兴园路,南至世纪大道,具体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规划图.pdf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抄送: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税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江第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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